单位 | 市政府部门 | 信箱名称 | 部门信箱 | ||
7月份来信总数 | 285 | 办结总数 | 285 | 办结率 | 100% |
具体情况 | 咨询类 | 183 | 183 | 100% | |
投诉类 | 65 | 65 | 100% | ||
建议类 | 13 | 13 | 100% | ||
举报类 | 21 | 21 | 100% | ||
其他 | 3 | 3 | 100% | ||
典型案例介绍 反映内容: 机动车车身能否粘贴镜面反光膜? 处理、答复结果: 网友您好,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车身的技术状况应能保证驾驶人有正常的工作条件和客货安全,其外部不产生明显的镜面反光(局部区域使用镀铬、不锈钢装饰件的除外)。 机动车前风窗玻璃驾驶人视区部位及驾驶人驾驶时用于观察外后视镜的部位的可见光透射比应大于等于70%。所有车窗玻璃不应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公路客车、旅游客车、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校车和发动机中置且宽高比小于等于0.9的乘用车所有车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均应大于等于50%,且除符合GB30678规定的客车用安全标志和信息符号外,不应张贴有不透明和带任何镜面反光材料的色纸或隔热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