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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涟水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实方案》已经县政府十七届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涟水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涟水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实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江苏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苏政发〔2024〕41号)和市政府《中国体彩网,体彩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淮政发〔2024〕10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落实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实施以四大主导产业为重点的设备更新改造、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引领四大行动,拉动有效投资,激活消费潜力,促进全社会特别是生产制造领域节能降碳,提高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力争到2027年,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科教、文旅、医疗、能源、环境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左右;重点行业先进产能比重大幅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高质量耐用消费品市场份额显著增加,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水平持续提升。
二、实施设备更新改造行动
(一)推动制造业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
1.加快重点行业技术改造。推动化工、建材、轻工、纺织、机械等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升级和工艺流程优化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对标国际先进更新食品、新能源光伏、汽车零部件、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型装备制造等行业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设备。每年组织实施40个以上设备更新相关技术改造项目,对符合条的制造业项目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对实施技术改造且年度设备投入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到2027年,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县工信局牵头负责,经济开发区、各镇街落实属地责任,不再列出)
2.推动企业“智改数转网联”。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推行“上云、用数、赋智”普惠性服务,滚动实施智改数转三年计划,加快推动设备联网和生产环节数字化改造,打造一批智能制造车间(工厂)、工业互联网平台、星级上云等示范企业。到2027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力争超过90%、75%。(县工信局牵头负责)
3.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分行业分领域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开展重点用能企业绿色发展培训专题培训,应用推广节水、节能、环保等先进技术装备,推动电机、泵、变压器、锅炉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进一步提升重点行业用能设备能效水平,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领跑者”行动。按规定享受购置节能节水、环境保护等专用设备所得税抵免。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推广承诺备案制,简化前期审批手续。优化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对不新增用地、不新增用能和污染物排放、以设备更新为主的项目,优先办理环评手续,加快推动项目开工建设。到2027年,新增省级以上绿色工厂5家。(县工信局牵头负责,涟水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安全更新改造。推动化工企业对使用年限较长和能耗、排放、安全、技术指标落后的老旧生产装置更新改造,不断提高生产装置稳定性、设备可靠性、工艺安全性、技术先进性。持续实施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三年行动,全面排查在役装置、加强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到2027年累计更新替代4台(套)以上老旧化工装置;铝镁金属粉尘企业工艺改造5家。(县应急局牵头负责,县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能源和环保领域设备更新
5.加快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合理布点实施热电联产,加快推进国能涟水热电联产项目和光大热电联产三期项目实施,优化城乡电网建设,到2027年输配电设备更新投资力争达1.11亿元。(县发改委牵头负责,县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快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实施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物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鼓励重点排污单位更新改造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涟水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三)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7.推动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统筹安排、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支持按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加装电梯和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加装更新电梯。推动使用15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及隐患整治,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县住建局、县市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进既有建筑和施工设备节能改造。加快对使用年限长、能效低、节能潜力大的建筑能源设备(包含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冷热源设备、输配系统、末端空气处理设备等)、外墙保温系统、外门窗系统、照明设备等进行更新改造。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提高基础设施节能环保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淘汰更新高污染、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鼓励使用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建造设备。到 2027 年完成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县住建局、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进城市生命线更新改造。加快城镇供水厂和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对标更新建设、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加快消除住宅小区消防设施设备隐患,开展消防设施设备检测评估,全面排查、分类整改,推动住宅小区更新改造存在问题隐患的消防设施设备。完善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加装和更新,配套搭建监测物联网,鼓励安装智能化感知设备,推动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更新。(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局、安东控股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动环卫设施设备更新。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环卫车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等更新,统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到2027年完成1条以上既有生活垃圾焚烧厂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12座以上生活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设备提升改造。(县城管局牵头负责)
(四)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
11.推动运输车辆设备更新。加大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支持老旧新能源车辆更新换代,到2027年全县公交新能源比例达到95%,巡游出租车新能源车辆比例达到20%,更新新能源公交车15辆、新能源出租车60辆,对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给予奖补,2024年底基本淘汰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鼓励有条件地区淘汰国IV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县交通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涟水生态环境局、县商务局、涟投控股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推动船舶设备更新。加快高能耗高排放老旧船舶报废更新,鼓励淘汰船龄达到老旧河船年限的内河航运船舶,到2027年拆解15艘内河老旧船舶。推动新能源和LNG等动力船舶应用,鼓励新增或更换港口拖船、公务船等优先使用新能源,不断扩大低碳燃料、可持续燃料在航运业应用。(县交通局牵头负责)
13.推动港口设备更新。持续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和船舶受电设施安装和升级改造,完善新能源动力船舶配套基础设施。到2027年全面完成辖区港口企业岸电设施规范化建设。加强港作机械电气化改造,到2027年完成涟水县红日港务有限公司码头1-6号6台固定式电驱吊机更新工作。在交通工地推广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平地机、打桩机等新能源改造运用。鼓励新增、更换和改造更新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港口作业机械、港内车辆、海事巡查等装备。(县交通局、县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农业农村装备设备更新
14.推动农机设备更新。推进耗能高、污染重、作业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加大耕、种、管、收、烘等环节的农机装备更新力度,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机推广应用。到2027年报废联合收割机120台(套)、插秧机20台(套)。(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15.推动农业设施设备更新。开展示范园区农用设备更新行动,推广数字化、标准化、智能化设施设备应用。支持各地开展种植、畜禽、水产等现代化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烘干等设施设备更新。到2027年力争改造提升0.6万亩老旧设施棚室,实施0.16万亩池塘标准化改造,开展20个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改造智能绿色产地烘干中心4个。(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六)推动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更新
16.推动教育领域设备更新。更新置换一批中职学校先进教育教学与实习实训设备、科研仪器设备。按照中小学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添置更新一批中小学理科实验室仪器设备、信息化教学设备。到 2027 年累计更新3000台(套)以上。(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科技局、县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推动文旅设施设备更新。加快景区景点、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区域内部数字化、智能化移动端升级改造,推动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景区智能设备等更新提升,推广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智能穿戴等技术的应用。(县文旅局牵头负责)
18.推动卫生健康领域设备更新。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医疗机构开展病房改造,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等医疗装备更新。到2027年力争更新医疗装备62台(套),每年更新率25%左右。(县卫健委牵头负责)
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19.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鼓励开展各类汽车促销活动,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三走进”“六下乡”活动。鼓励金融机构降低汽车消费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加大汽车消费金融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充电桩、储能等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改造,补齐县城、镇街充电设施建设短板,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将充(换)电设施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涟水监管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非标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改装行为。结合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以旧换新工作,有序淘汰非标电动自行车,推动电动自行车电池溯源管理。鼓励支持生产商、经销商让利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县消防救援局、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市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加大优质家电销售企业引进和培育,拓展消费新模式新业态。支持各地开展绿色节能家电和家电“以旧换新”专项促消费活动。完善县域商业体系和家电销售与服务网络,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支持开设家电以旧换新专区,提供价格立减、取旧送新、免费安装等“一站式”服务,引导商家积极开展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承诺。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争取市级商务发展资金对涟水绿色节能家电消费补贴比例。到2027年累计实现家电以旧换新2万台。(县商务局、县市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组织开展家装促销活动,促进“互联网+家装”“互联网+二手家居”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组织开展家具家装下乡等方式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低息信贷产品。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县商务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23.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支持城市再生资源二次分拣中心项目建设,提升再生资源回收与垃圾分类回收“两网融合”功能。鼓励有资质回收拆解企业与电商平台开展战略合作,合理布局社区回收网点、镇街中转站、县级分拣中心,完善全县再生资源回收循环利用体系。到2027年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备案数超30家。推广使用回收小程序,加快“换新+回收”“送装+拆收”“线上预约、线下回收”“以车代库”等新模式发展。支持建设油烟机、热水器等新九类废旧家电回收拆解处置中心,发展逆向物流体系。保障废旧物资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县市场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加大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力度。开展废弃汽车治理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鼓励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提供上门取车、代办注销等便捷服务。加强对报废汽车拆解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监管。鼓励建立退役新能源设备拆除、拆解、运输、回收、利用处置“一站式”服务模式,逐步构建以电池制造企业、第三方回收方为主体的规范化电池回收体系。(县商务局、县市场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公安局、涟水生态环境局、县交通局、县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5.促进二手商品交易便利化、规范化。落实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一网通办政策,加强“江苏省汽车流通信息服务(二手车)系统”建设应用。推动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推广使用二手车交易app,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加强二手商品交易平台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电子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和有资质回收拆解企业拓展二手鉴定、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支持建设精品二手家电市场和废旧家电“公物仓”,对“公物仓”回收平台中经维修可继续使用的家电,可采取置换、调拨方式循环使用。(县商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县发改委、县市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6.有序推进装备再制造和梯次利用。组织开展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提升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办公信息设备产品等再制造水平,推动发动机、工业机器人等新兴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到2027年培育一批再制造领军企业。推动风电、光伏全产业链等关键零部件设备再制造,推动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到2027年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县发改委、县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支持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项目建设。组织开展废钢铁、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大力招引下游利废企业,提高钢铁、贵金属等再生资源利用率,促进资源循环再生利用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布局培育一批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和骨干企业,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占比显著提升。进一步提升废弃电子电器产品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落实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政策支持。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及征管措施,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等措施。(县发改委、涟水生态环境局、县商务局、县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标准升级行动
28.推广能效、排放、技术标准应用。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能效、排放、安全等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结合节能宣传周、全国“质量月”等活动,强化标准宣贯。对照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全面推进清洁生产。严格执行省新制定(修订)的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污染物排放等地方标准和相关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加强节能标准应用实施与监督检查。(县市场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涟水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9.强化产品技术标准引领。推动碳标签、重点产品碳足迹认证等标准体系建立,推动有关企业按照省有关标准积极开展产品碳足迹碳排放核算。严格落实汽车、电动自行车、家电、家装等消费品在安全、健康、性能、环保、检测等方面的标准,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贯彻消费品质量标准,严格质量安全监管,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和节能知识,提高质量安全治理水平。强化节能监察,严格落实《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督促用能单位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落后设备。(县市场局、县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0.贯彻落实资源循环利用标准。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落实大宗固废回收利用、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标准以及废弃光伏组件综合利用、废旧电池性能评估及回收再利用等标准规范。支持企业加大在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碳排放等领域国内、国际标准的实质性参与力度。支持资源循环利用标准化试点建设。(县市场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负责分析研判,定期开展调度,制定年度任务和政策清单,强化统筹协调、推动省市县联动,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强化协同配合,分行业、分领域制定实操措施和任务清单,逐步完善“1+N”政策体系。各相关部门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等国家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以旧换新、循环利用和标准提升等项目。积极争取省制造强省建设、卫生健康、生态环保、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对工业、医疗卫生、农业等领域的设备更新给予补助支持。统筹国家、省、市、县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牵引和撬动作用,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财政贴息、担保费补贴、政府采购等多种工具,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支持汽车、绿色节能家电以旧换新,制定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政策和实施细则,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通过丰富供给、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发展汽车后市场等措施,促进汽车梯次消费、家电更新消费。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推动党政机关、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机构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指导企业落实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免征关税、购置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等专用装备所得税抵免、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得税和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支持政策,持续优化纳税服务,确保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金融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省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用好用足相关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综合运用绿色债券、融资担保、贴息、风险补偿等金融工具和政策措施,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贷投放力度。鼓励融资租赁参与教育、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大宗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金融支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合理确定首付比例,简化办理流程,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涟水监管支局、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要素保障和创新支撑。加大用地、用能、环境容量等要素保障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依法依规给予用地指标保障,用地计划优先保障10亿元以上重特大产业项目以及县委县政府重点支持的重特大项目。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强化创新支撑,聚焦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制造、高端装备再制造,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积极培育绿色食品、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装备及新能源、纤维新材料等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每年组织实施市级技术创新导向计划项目10个以上,引导企业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县资规局、县科技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大宣传引导。持续开展“幸福满淮?安心消费”等各类促消费主题活动,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选树一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先进经验。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电商平台等渠道加大耐用消费品安全使用、以旧换新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增强安全环保可持续的消费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涟水县2024年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任务清单
附件
涟水县2024年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任务清单
序号 | 领 域 | 2024年推进任务 | 牵头责任部门 | 联系人及电话 |
一、实施设备更新改造行动 | ||||
1 | 工业 | 完成工业领域设备更新相关技术改造项目40项。 | 县工信局 | 王慧敏 82380726 82380729 |
2 | 新增智能制造车间(工厂)2家以上。 | |||
3 | 更换符合《化工(危化品)企业老旧装置对照辨识清单》19种情形中的老旧化工装置4台(套)。铝镁金属粉尘企业工艺改造5家。 | 县应急局 县工信局 | 金 媛 80898890 82380726 | |
4 | 能源和环保 | 输配电设备更新投资0.87亿元。 | 县发改委 县供电公司 | 吴 镇 82380977 |
5 | 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 | 更新电梯(含整机和零部件更新)1台(套)。 | 县住建局 | 朱井峰 82380837 |
6 | 完成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万平方米。 | 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刘志坚 | |
7 | 完成既有生活垃圾焚烧厂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12座生活垃圾转运站设施设备提升改造。 | 县城管局 | 朱刘伟 80899617 | |
8 | 交通运输 | 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5辆,新能源出租车30辆。 | 县交通局 涟投控股集团 | 陈海林 82395385 |
9 | 推进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约150辆。 | 涟水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 | 丁启刚 83296832 李 盼 82961978 | |
10 | 农业农村 | 报废联合收割机50台(套)、插秧机8台(套)。 | 县农业农村局 | 刘力睿 82380745 |
11 | 农业农村 | 改造提升老旧设施棚室1000亩,实施5个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提档升级,实施700亩池塘标准化改造,改造智能绿色产地烘干中心4个。 | 县农业农村局 | 宋华东 82380738 |
12 | 教育 | 更新置换一批中职院校先进教育教学与实习实训设备、科研仪器设备,以及中小学实验室仪器设备、信息化教学设备750台(套)。 | 县教育体育局 | 朱争谚 82380383 |
13 | 医疗卫生 | 更新医疗装备更新15台(套)。 | 县卫健委 | 蔡述宏 82316839 |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 ||||
14 | 车辆 | 涟水境内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覆盖比例达80%。 | 县交通局 | 陈海林 82395385 |
15 | 家电产品 | 更新家电(含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视等)5000台。 | 县商务局 | 符 琳 |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 ||||
16 | 资源回收 |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备案数超15家。 | 县商务局 | 符 琳 |
四、保障措施 | ||||
17 | 加强组织领导 | 县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强化协同配合,分行业、分领域制定实操措施和任务清单,逐步完善“1+N”政策体系。 | 各有关部门 和单位 | 吴 镇 82380977 |
18 | 加大财政政策 支持力度 | 制定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政策和实施细则,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 | 县商务局 县财政局 | 符 琳 82662917 |
19 | 加强要素保障 | 加大用地、用能、环境容量等要素保障力度,用地计划优先保障10亿元以上重特大产业项目以及县委县政府重点支持的重特大项目。 | 县资规局 县发改委 涟水生态环境局 | 金厚勇 82382537 82380977 |
20 | 加强创新支撑 | 每年组织实施市级技术创新导向计划项目10个以上。 | 县科技局 县工信局 | 朱观军 82380726 |